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启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月24日,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省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省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要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抓好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会议强调,省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中央部署,认真贯彻省委要求,全面落实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安排。坚持聚焦主题,突出成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学有质量,党组带头学、个人自学,学原文、悟原理,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查有力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加强警示教育,把严格制度执行转化为作风建设成效。要改有成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要坚持开门教育,在务求取得实效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群众路线,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教育成效,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将学习教育同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坚持简约务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教育进展成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省妇联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并在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