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举办“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维权干部培训班
12月12日-14日,省妇联“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维权干部培训班在沈举办。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我省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主线,专题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点亮点、妇联组织参与平安辽宁建设、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内容,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妇联维权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雁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李雁指出,10月23日至26日,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专门研究部署了我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为妇联开展维权工作指明了政治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找准工作着力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妇联工作的具体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要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广大妇女群众、防范化解妇女领域风险的本领。
李雁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国妇联工作要求,持续将维权和维稳相结合,维权和关爱相结合,源头维权和基层服务相结合,奋力开创妇联维权工作新局面。一是不断提升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水平。全国妇联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前不久还印发了关于热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妇联要高度重视,把加强热线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检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精准提供基层维权关爱服务。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的指导意见》,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能力,经常性开展走访关爱,及时发现报告风险隐患。三是积极营造妇女权益保障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深化“建设法治辽宁 巾帼在行动”活动,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努力把村(社区)妇联干部培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妇女群众法治素养和参与基层治理法治水平。
李雁要求,各级妇联干部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新时期妇联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在研判分析妇女权益问题和维权工作形势时,要准确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防范政治风险能力。通过维权关爱服务,团结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是不断提升思维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调查了解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解决妇女所愁所急所难,增强维权工作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不断提升实践能力。加强基层维权干部、执委、维权工作者专业能力培养,学好用好全国妇联编发的系列基层维权工作指导手册,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引领凝聚团体会员和女性社会组织,进一步壮大维权服务力量。
此次培训内容设计紧紧围绕妇联维权工作的主责主业,各位专家专题辅导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省委党校罗明新教授对总书记在东北座谈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生动的呈现在大家面前,深入浅出;辽宁大学王素芬教授将深耕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多年的成果充分讲授,易学易懂;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信访局三位处长和负责同志对平安辽宁建设、普法宣传工作、信访工作进行了权威解读。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辽宁政协会馆迎宾厅,各市妇联分管权益工作副主席、权益部长;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维权干部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