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10”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指挥中心主任由省公安厅、省妇联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巡防总队、“110”指挥中心、省妇联权益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
辽宁省“110”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指挥中心负责全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