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全国妇联共同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首次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为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据介绍,2020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救助未成年人一万余人,发放救助金4.26亿元,人均救助4万余元,远高于成年人人均救助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孔玲介绍,人民法院和妇女联合会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不断强化对少年儿童权益的全面保护。人民法院一方面在救助未成年人时加快办案节奏、加大救助力度,通过给付救助资金,帮助他们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做好“当下救”;另一方面积极与各地妇联密切协作,做好“长久助”,帮助少年儿童解决学籍难题、协调减免学费、协助办理低保、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疏导,并开展定期回访,尽力为他们营造积极、友爱的生活环境,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霾,拥抱美好的明天。
据介绍,当日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追索抚养费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救助等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汪国献介绍,本次发布的案例社会效果好。突出人民法院与妇联协作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机制。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4个案例都体现了妇联组织用心用情、细致入微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人民法院共同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帮助被救助未成年人解决学籍、协调减免学费、协助办理低保、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疏导,以及开展定期回访,充分发挥“长久助”的作用。突出抚慰未成年人受伤的心灵。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受到不法侵害后更易出现心理问题的特点,人民法院在救助他们生活困难的同时,还预留心理救助金并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医疗机构对未成年人提供持续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情绪疏导服务,精心呵护其身心健康。
全国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全国妇联对于遭受性侵、家暴侵害和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特别予以关注和帮助,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走访关爱,主动了解其困难,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等,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综合帮扶。
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势与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在此项工作中,地方妇联配合人民法院,密切协作,一些地方建立了“资金救助+立体帮扶”多元救助机制,本次发布的一些案例展现了妇联发挥的作用,呈现出合作的意义与效果。下一步,妇联组织将继续配合人民法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注意在基层日常走访、接听热线来电和开展家教指导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法院,为落实“应救尽救”原则,为更多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党的温暖、国家的关爱贡献一份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苏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加快推动司法救助信息化建设。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推动建立与妇联、残联、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努力实现救助线索双向互联、互通,急困情况互查、互认,为同步开展综合帮扶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