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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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辽宁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经辽宁省委宣传部批准(辽宣[1982]34号)于1982年12月月在沈阳正式成立。当时研究会共有理事32人,顾问7人,团体会员13个。省妇联副主任郁文清任会长,省妇联副主任赵荣芳、沈阳市南宁幼儿园园长范崇燕、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刘勇、省卫生防疫站儿童卫生监测所所长贾灏任副会长,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王敏任秘书长。1985年省家庭教育研究会进行了调整充实,理事增加到77人,顾问6人,由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文任名誉会长,省妇联主任郁文清任会长。1989年全国家庭教育学会成立后,为了便于对口工作,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辽宁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更名为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中华全国社会团体成员。
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作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研究家庭教育理论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它所履行的职能和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和团结热心家庭教育的专家和实践工作者,依靠社会各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育的学术交流、理论指导、调查研究和宣传普及工作,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全民族家庭教育水平,为培养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自82年成立以来,坚持履行学会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了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总结交流家庭教育工作经验,努力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教”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上水平。家庭教育学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进行论文交流学术研究讨,约有1000篇论文参加省家教学会的学术论文交流,其中有三分之一论文分别获省和全国妇联、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不同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