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网上妇联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网上妇联建设项目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根据全国妇联、省委网信办、省第十三届读书节组委会工作要求,策划开展网上正能量宣传引导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日常运营维护省妇联新媒体平台。分两个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
项目一:开展网上正能量宣传引导。依托微博全网发动话题,宣传我省各行各业先进女性典型、广大妇女家庭共同读好辽宁的新发展、新变化,新征程上女性故事、奋斗故事、红色故事的新风貌。需要根据省妇联宣传主题进行设计和发布话题,话题设计通过省妇联审核后,在微博宣传,累计话题推广阅读量500万以上。
项目二:2024年省妇联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针对省妇联“巾帼秀辽宁”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运营、技术服务、宣传推广、安全维护等,平时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在重大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等重点工作,策划开展宣传、进行宣传推广等,加强重大信息的安全维护,保障新媒体平台规范安全运营。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总价8.1万元,其中:项目一开展网上正能量宣传引导,预算资金2.8万元;项目二2024年省妇联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预算资金5.3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由机关采购办组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务范围涵盖妇女工作宣传等相关工作,能够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相关服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人社会正面影响力较大的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2024年4月28日—30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每个项目邀请3家以上(含3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每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参与一项或两项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 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
资格性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近五年类似承办活动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性证明材料:参与一个或两个项目的工作方案。上述资料不全不得参与采购,所有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
- 报送时间及地点
如有意向承接,请于2024年5月6日17点前,项目一报送至辽宁省妇联504室,项目二报送至辽宁省妇联302室。
(三)采购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联系方式:
项目一:孟欣野 024-23253008 lnsflxcb@163.com
项目二:王葵阳 024-23259001 lnfybjb@163.com
附件:1.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
2.目录格式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