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关于《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省妇联《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服务项目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
开展《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省内外立法调研工作,编写相关法律汇编,形成立法调研论证报告,起草修改完善形成《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议等有关会议审议材料。相关立法材料印刷。直至条例出台之前的所有立法有关事项和其他立法服务未尽事项。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15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的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从事过地方立法工作或国家机关决策咨询工作。具有辽宁省地方立法实践经验。近五年内承接过地方立法起草论证项目。
3.具有熟悉辽宁省地方立法规范、掌握地方立法技术及程序、熟悉运用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专业团队。
4.项目负责人过去五年主持过地方立法起草论证项目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2025年5月20日—5月22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2:00。
提交地点:辽宁省妇女联合会403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七、其他事项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方。
名称:辽宁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联系方式:曹兴强 024—23250611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5月20日